天天观点:浙江58岁老人骑平衡车去买菜摔伤,要求菜场赔偿33万,被法院驳回

来源:东方资讯


(资料图片)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高科技的产品也都是层出不穷,讲个最常见的一些东西,比如平衡车、扫地机器人等等这些产品也都被群众所接受,并有渐渐已大多数人在使用。这些产品也都是科技发展的产物,尤其是平衡车也是最近很流行的一种代步工具,这种车是电动的,上面也没有把手,就只有两个滑轮和一个踏板,首先这种车看上去也是非常的酷炫,但是它的操作性也相当的复杂,操作的好可以成为是一个很好的代步工具,操作不好的话的也很容易被摔倒。

这不,就有媒体报道,浙江的一位58岁的老人就因为在骑着平衡车去买菜的时候摔伤了,还因此很菜市场产生了纠纷。

据了解,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的张某就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平衡车去菜场买菜,买完菜之后,他就准备踩着平衡车回家,结果却在菜场外面的一处台阶上不慎跌落,张某某就重重的摔在地上,随后就被送去医院治疗。

可是张某的这一摔可摔的并不轻,经过医院的诊断,张某的右髋臼粉碎性骨折,右髂骨翼骨折,右侧耻骨下支骨折,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张某这一下的受伤程度已经达到了9级伤残。张某认为,自己摔倒菜市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方应该赔偿自己的医疗费。

于是,出院的后的张某就跟菜市场的负责人到南太湖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分局进行调解,当时张某提出,菜市场对这件事情应该负主要责任,应该做出赔偿。但是菜市场的负责人则认为,张某是自己骑着=平衡车的时候不慎摔倒的,菜市场并没有其他人员对其进行干扰,主要过错就在于他自己,所以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菜市场不应该承担责任,所以菜市场的负责人表示拒绝赔偿。

由于双方一直都没有协调出互相满意的结果,张某也没有拿到相应的赔偿,于是他就将菜市场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共计33万余元。在一审中,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但是张某杜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又再次提起了诉讼。

但是因为在法定期间内,张某没有交纳上诉案件的受理费,所以法院最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了。

之后张某又到湖州中院提起了上诉,申请法院对该案件进行重审。湖中中院对此案进行了立案审查,近日,湖州中院也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驳回了张某再审的诉讼请求。

张某本身就是一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和衡量能力,骑平衡车这件事对于年轻人来说也具备一定的危险性,同时在操作上有很多的年轻人也不一定可以操作顺畅,更何况张某还是一位上来年龄的老年人,张某摔伤的就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到骑平衡车的场合,才造成了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张某追随社会的潮流是好事,也可以看出张某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但是在追随社会潮流的前体下也要量力而行,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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