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资讯:许继电气: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相关资料图)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尹项根      16    0       16       0   0   否     3

翟新生      16    0       16       0   0   否     3

王叙果      16    0       16       0   0   否     3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

  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相

  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

  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2 年度任

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24 日,我们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立意见;

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7 日,我们对公司调整 2022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8 月 4 日,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19 日,我们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10 月 14 日,我们对公司清算注销福州智

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11 月 4 日,我们对公司总经理辞职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1 月 9 日,我们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2 年 11 月 29 日,我们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12 月 12 日,我们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2 年 12 月 28 日,我们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摘要的独立意见;

及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营管理等情况,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沟通,

通过调研等方式对公司业务发展、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专

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尹项根、翟新生、王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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