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微信支付宝支付门诊医药费可同步报销

来源:东方资讯


(资料图)

本文转自: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市医保进入移动支付新阶段

微信支付宝支付门诊医药费可同步报销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到医院门诊看病,医生开了药,如果使用社会保障卡支付,就需要到缴费窗口排队缴费,耗时费力。这种麻烦,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将成为过去式。医保参保患者可依托掌上医院平台,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手机自助医保结算。

9月22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发展中心了解到,日前,自治区人民医院微信、支付宝双渠道医保移动支付正式上线,标志着我市医保进入移动支付新阶段。

医保移动支付是医保信息化、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内容。确定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等作为试点机构后,市医疗保障发展中心召开多次协调会议,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积极对接自治区医保局信息中心,调用试点医院“支付结果通知接口”,为医保移动支付的落地实施保驾护航。在各方努力下,8月,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医保移动支付测试,均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验收。近日,在医院财务、收费等相关科室的配合下,自治区人民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宝双渠道测试完毕,正式上线。

在医院扫码进入自治区人民医院掌医小程序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新疆人民医院掌上医院”,绑定个人就诊卡或电子健康卡,按流程就诊完成开单,点击医保移动支付,授权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支付,系统就会计算、显示医保基金支付、医保个人账户部分、现金支付部分各为多少,点击支付,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医保个人账户部分将自动扣除,个人支付剩余部分即可。

“拓展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场景,医保移动支付实现了微信、支付宝支付门诊医药费时同步报销,避免参保群众现场排队,方便参保群众购药就医,为参保群众节省了时间精力。同时,有效缓解院端窗口结算压力,减少医院大厅人员聚集。”市医疗保障发展中心副主任吕宏辉说,医保服务从“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的转变,也将有利于推进互联网医院发挥作用,为市民足不出户就诊购药提供便捷。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使用医保移动支付,参保群众须先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才可进行医保线上结算。

目前,我市医保移动支付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发展中心将以自治区人民医院微信、支付宝双渠道医保移动支付上线为契机,依托“互联网+医院+智慧医保”,适应远程医疗的趋势,加快医保移动支付在全市更多医疗机构铺开,让医保移动支付惠及更多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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